能被喜歡的人喜歡,是一種奇蹟

 

西方人說:「Leader is reader.」(領導者一定是閱讀者)。

每個人接受新知的方式不同,有人透過看、有人透過聽、有人透過親身體驗,無論如何,閱讀是最有系統獲得知識的方法,它也許慢,效果卻最深遠。

 

在一年一度的辯論大賽中,這個題目成為總決賽的題目。她主張被愛是比較幸福,不管甲方同學辯論的多激烈,她還是認為被愛比較幸福。

 

她就是在那個時候遇見他的,他是主張愛人比較幸福的主辯,她對他的印象很深刻,那個臉紅脖子粗,主張著愛人比較幸福;她暗笑,嗤,他一定沒被愛過,如同她,也是沒有愛過人一樣。比賽結束後,他一把拉住她,對她說:「妳還是嘴硬的為被愛比較幸福?」

 

她點頭。「那麼,讓我們來試試看。」他這樣說。

 

從那次比賽結束後,她接受他的提議,試試看,到底愛人與被愛,哪一個比較幸福?

 

她享受著他的愛人方式;下課時,他會等在門口,因為他早已記住她的課表。雨天時,他會專程為她送來一把傘,怕她淋濕。約會時,他會讓她在陰涼的地方等著自己去排隊買票。熬夜時,他會為她帶來宵夜,全是她愛吃的。他是全心全意的愛著她,她則是全心全意的被他愛著,經過四個年頭。

 

 

「晶晶,妳男朋友來了。」同事美君說。「唔,他也該到了。」今天下班後,他們會去看場電影。「妳男朋友真可憐。」美君說。

 

她不解的看著美君。「愛上妳的男人真可憐。」美君說完就離開了。

 

為什麼?她不懂。看完電影,他送她回家,今天的他,沉默的有點怪……在她臉頰印下一吻,口氣嚴肅的問:「妳有沒有忘了一件事?」

「有嗎?」

「沒有嗎?再想一想,一件很重要的事。」

 

她仔細的想想,肯定的說:「沒有。」他今天真的很怪。她與他道再見,要走進大門時,他叫住了她。

 

「今天是我生日。」

 

她轉過頭,奔向他:「對不起,我忘了。」

 

向來都是他費心記著每個需要慶祝的日子,凡舉認識紀念日、生日等等,她是不用去費心的。只是,他怎麼沒有先告訴她呢?

 

「沒有關係,妳不用道歉。」他像是在忍住什麼的說:「我只想告訴妳,我輸了。」

 

她不解問:「什麼?」

 

「我認輸了,的確是被愛比較幸福的。我們分手吧!」轟然一響,分手這句話投在她的心上,像原子彈。

 

「我累了,四年來,我不斷付出,堅信愛人是幸福的。」他說:「妳並不愛我。所以分手吧,我受夠了。」

 

她怎會不愛他?她是愛他的。

 

「分手就分手吧,是你決定的!」不!這不是她的意思!淚無聲的流,「你難道不再相信愛人是幸福的?你說過的。」

 

「但是,我錯了。」他困難的說出。她開始哭出聲音。「不要哭,不然我會以為妳愛我。」他說。她是真的愛他。只是她不會愛,她一直習慣被愛的角色,從沒注意過他的需要。

 

「我是真的愛你。」她趕緊出聲,喚住他離去的腳步。

 

「我是真的愛你,只是我不會愛人,如果你願意,可以教教我嗎?」

 

他趕緊摟住她,眼眶酸楚。

 

「好,我教妳。」他說:「對不起,我再也不會說要分手這樣的渾話了。」

 

他們終於知道,愛人與被愛是不能單一存在的。

 

---能被喜歡的人喜歡,是一種奇蹟,而這種奇蹟,上帝將它命名為---戀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