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
 
有人問:「你為什麼喜歡一個人?」我只能夠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一個人,卻說不出為什麼喜歡一個人。喜歡一個人,是一種感覺;不喜歡一個人,卻是事實。事實容易解釋,感覺卻難以言喻。
 
愛情是忽然有一個人,我們覺得一見如故,很想靠近他;我們的內分泌忽然起了翻天覆地的變化,很想擁抱他。 以後,無論快樂或哀愁,我們也想不起當初為什麼愛他。只有當我們不愛一個人時,才會找出不愛他的原因,因為我們開始挑剔。
 
任何一個人,只要你去挑剔,一定找得出缺點。越去挑剔,缺點越多,我們便可以說出為什麼不喜歡他。我們想買一件衣服時,即使發現他有小小瑕疵,埋怨幾句,也肯將就,因為只有這一件,而且我們太喜歡他了,瑕不掩瑜嘛!假使我們根本不想買那件衣服,它的小小瑕疵便是致命傷。我們更會努力地找出其他缺點,譬如質料不夠挺,顏色太鮮豔,向售貨員證實,我們不是隨便來逛逛的,我有認真考慮過的呀!
 
分手可以有很多原因,結合卻只有一個原因,原因就是:不需要原因!其實喜歡或討厭一個人本來就不需要太多的原因,那本來就是一種緣分,往往是發自一種直覺的原因,卻可能是一種被社會價值觀的扭曲。
 
所以喜歡一個人跟承諾愛一個人雖然發自同源,但是意義卻太不相同。喜歡一個人既然只是一種直覺,是一種自私的行為,更是一種「佔有」,彼此之間沒有義務也沒有約束,感覺消失了自然也就結束了,所以「幾度遊賞花間至」的男孩,本來就是輕佻和炫耀的。可是對一個有責任感的男孩子而言,承諾愛上一個女孩子,是與喜歡大不相同的,承諾必須是一種「付出」,在承諾之前他必須謹慎的思考,這種喜歡僅僅是激情,還是已褪變為發自內心的摯愛,他必須反覆思量。
 
愛上一個女孩子,除了外貌之外,更包括個性、能力和思想,必須喜愛她的優點,接受她的缺點,設身處地為人著想,要體會並分擔對方的難處和辛勞,要共同對抗環境的壓力和可能遭遇的困難,更重要的是要有共同的家庭觀念,和為下一代奮鬥犧牲的準備。在慎重的思考後,才義無反顧的做出承諾;所以以「博愛」的角度而言,我們要對天地有情,對世人有愛。
 
但對「愛」的付出是有次序的,對於朋友、好朋友、親人、情人與摯親(夫妻),對待和相處的方式都必須是不同的,不然這個他就是個濫情的人,成天以談戀愛為榮,以換戀人為樂,別人的愛對他而言,只是種炫耀的名牌罷了,收集到了,流行過了,自然就會棄之不顧。
 
所以好的男孩子,除了有「情」之外,還須有「義」,夫妻間相處才能情深義重。而要成為一個有責任感的情人,除了天生要有成熟的本質外,最重要的是不斷的成長,要在每一件事件或每一次感情的過程中成長,要修正自已的缺點,了解戀愛過程中,施比受更有福,因為真正的有情人會給妳更大的福報。
 
二個人深情不悔的相愛,是人間最快樂的事情,彼此相愛,互相扶持,為共同的理想奮鬥,至死不悔,此生無憾。婚姻是一種必經的過程,不婚故然無妨,卻是人生中的最大遺憾。或許婚姻是一場賭局,但人生的每一步又何嘗不是呢?與其畏縮,不如做好準備,培養和信任自已的眼光,迎向一個圓滿的人生。
 
美女,也許是倍受男孩子青睞歡迎,雖然有許多男性的好朋友,但要知道漂亮女生四周的男孩子,多是有目的垂涎芳澤之輩,有格調的好男生反而會敬而遠之,所以美麗是福是禍很難說,反之俊男也必須清楚,切不可以以為所謂的「異性緣」就是「朋友緣」否則必會傷人傷已。所以,在無法看清男孩子好壞的情況下,對交往的男孩子充滿了不安全感,在沒有安全感的環境下,男孩子對妳回應必然也充滿了不安全感,在如此不安全的基礎上,感情又怎能有堅實的結果呢?
 
所以談感情不能吝於付出,我常說:跟「定」的人交往,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「定」;跟「動」的人交往,談感情和做人處世的方式就會比較「動」。就是這個道理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