貴在共同感受

    咖啡廣告中一句「好東西要和好朋友分享」的標語,不但傳頌多年,
成為廣告界的經典之作,同時也變成社會流行語。共同分享美好的滋味,
是生命中難能可貴的經驗。甚至,可以說是一種幸福。分享的雙方,必須
要有相同的慧心,才能體驗出內心感受,共鳴出意在言外的真情滋味。

當我年紀還很小的時候,由於家境不是很寬裕,除非逢年過節,不是每天
都有機會吃大魚大肉。父母雖不是嚴格管教子女,我們手足間倒也懂得互
愛互讓。有一個尋常日子的傍晚,餐桌上竟意外出現一條魚,還沒正式上
桌吃飯,姊弟間就開始研究如何瓜分那條魚,才能教全家人吃得盡興。

不解世事的我,好奇地問大姊:「如果一家人每個人都愛吃魚,真是很麻
煩,要分來分去,而且大家都吃得不多。最好是有人喜歡吃魚、不愛吃肉
,有人不吃魚,只吃肉。」

大姊年齡稍長,比較懂事,她立刻發表更高明的見解:「才不咧!喜歡吃
魚的人聚在一起,共同品嚐一條魚的滋味,彼此分享美食的感受,人生才
有意義。如果,只喜歡吃魚不吃肉的人、和只喜歡吃肉不吃魚的人,生活
在同一屋簷下,一定會很痛苦。他們各吃各的,卻無法共同體驗對方內心
的感受,十分寂寞。」

那年,我大概只有小學三年級左右的程度,大姊的年紀恐怕也只剛上國中
,童言童語的我們,講了一段沒痛沒癢的對話,卻讓我在一、二十幾年以
後的生命經驗中,一一印證了其中的道理。再三玩味,便覺得人生中「分
享」的經驗,實在美好。無論青菜蘿蔔、或吃魚吃肉,最可貴的其實是共
同的感受。

*經歷同樣的感動,婚姻才能經營長久

一個微雨的清晨,有一個很要好的朋友突然打電話給我。電話彼端的他,
情緒有點低沉:「我決定向我太太提出離婚的要求。」

在離婚率偏高的現代,聽到這種消息,我的反應並不是很詫異。意外的倒
是他告訴我的理由。「你知道嗎?結婚這十幾年來,我幾乎沒有和我太太
有過什麼共同的感動了。我們不曾一起閱讀過一本書,談過其中任何一個
有趣的章節。我們甚至很少一起看電影,更別提看完電影之後曾經就其中
某一個場景、某一個片段,交換過什麼感動的心得。」

聽到這裡,我能深刻體會他的悲哀。也許,這也是所有婚姻很典型的問題
,從一開始的熱烈不知不覺走到疲乏的地步。一朝醒來,當初最親密的枕
邊人,因為日漸減少共鳴而變得面目可憎。最珍貴的歲月,因為逐漸缺乏
了分享感動而變得乏善可陳。

經營感情和婚姻的玄妙之處,就在於如何讓兩個獨立的個體,擁有各自的
空間,卻能因為共同分享的經驗,將兩人相繫、讓兩人相惜。
在平凡中,
體會趣味。在尋常間,流露真情。說穿了,這個道理和經營友誼並沒有太
大不同。一對知己、一雙伴侶,在本質上其實是很相近的。

*除了深愛對方以外,還有愛上有其他共同的愛好

我曾經在報上,看過一則消息,報導台灣一對夫婦,他們原本經營一家中
小型的企業,非常成功。他們因為同時愛上旅行,於是在業務穩定之後,
把公司全部交給員工經營,夫妻倆從此千山萬水、夫唱婦隨。還有一對國
外的夫婦,丈夫愛上帆船,太太受到感動,也產生興趣,後來兩個就搭上
帆船,浪跡天涯。

伴侶間能夠培養共同的興趣,以愛情擴展生命的版圖,不再把生活的焦點
全部集中在對方身上,一起關注在彼此都覺得有趣的事物上,真是莫大的
幸福。

有一對情侶決定要結婚了,他們跋山涉水、不遠千里去拜訪一位先知,向
他請教長相廝守的秘訣。先知以慈藹的眼光看看他們,卻說了一句表面上
聽來無情、實際上卻富饒深意的話。

他說:「你們不要只是愛著對方,還要共同愛上別的東西。」別的東西?
別的東西究竟是什麼,絕對因人而異。可能是共同的孩子、一項有趣的戶
外活動、或是一種令人著迷的嗜

而最能持久、最不乏味的東西,其實就是生命的本身。一起熱愛生活,擁有充沛的能量,

分享心靈的喜悅,將是恆久維繫感情於不墜的最大力量。